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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暂停民宅里开公司 中小企业租赁成本抬高

http://house.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18:08 北京晚报

  一季度仅朝阳就有60%以上公司注册在居民楼

  居民住宅内开公司已被叫停。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6月20日上午向记者证实,市工商局已发布相关通知,从昨天起暂停为登记地址为民用住宅的企业办照。

  记者昨天在朝阳区工商分局京广营业厅看到,门前新贴出的告示前围着不少前来办照
的市民。告示内容为暂停利用居民住宅从事经营活动的登记注册。登记注册时凡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写明房屋用途为“住宅”的,购置的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写明房屋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合同中房屋用途的表述无法辨别为住宅或商业用的(如商住、综合等),均不予登记注册。据了解,工商部门在对此类登记注册不予受理时驳回的理由是“住所使用用途为‘住宅’,不具备从事经营活动的条件”。

  此前,本市工商部门仅禁止餐饮、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含“网吧”)、生产加工和制造5类企业开在民宅。

  据记者了解,今年前3个月,仅朝阳区注册的公司就有60%以上的办公地点设在居民楼。不允许在民宅办企业之后,由于

写字楼、商用住宅的租金价格明显高于居民住宅,中小企业创业者将会受到较大影响。与此同时,一些靠把居住房屋出租给企业的居民楼房东的租金收益也会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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