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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网讯 -商报记者 侯 莹
通讯员 于政坤
昨日,郑州市房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郑州市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房屋登记办法》(即电子登记簿管理,也称“电子房本”)给市民作了详细解读。
“电子房本”更权威
新《办法》规定,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都以房屋登记簿为准。也就是说,市民再办房产证时,不仅拥有打印出来的纸质房产证,还拥有一个电子房产登记簿。纸质房本将逐渐变为“形式房本”。
目前,郑州市房管局已对现有登记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2009年1月1日起即可开展各项新业务。
信息查询更方便
新《办法》实施后,郑州将开始实行房屋登记簿管理。房屋登记簿将采用电子介质,信息由郑州市房管局统一管理。实施前的老房本,将逐步进行免费电子信息登记。
“电子房本”可查阅的信息包括房屋的坐落、编号、层数、面积、规划批准用途、土地性质、土地的使用年限等。
新增五项登记业务
按照《办法》规定,郑州市房管局将开展五项新的房屋登记业务。
一是预告登记。《办法》明确规定商品房的购房人可以单独申请预告登记,市民购买商品房屋,在签订合同后,将可以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未申请办理预告登记的,不能从银行贷款。期房可以“预约”登记,防止房屋产权人“一房二卖”,最大限度地保护了购房人的利益;二是异议登记,当权利人认为自己的房产权利受到损害时可以申请异议登记,以充分保护自己的权利;此外,还有抵押权转移登记和最高额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