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纳税人登记范围将扩大 以防税源流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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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use.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7:54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从本月起,本市的老纳税户,也要和新纳税户一样,到地税部门进行房产、土地情况的登记了。昨天,市地税局公布了《关于扩大房产土地情况登记范围的通知》,以防范出现房地产税方面的税源流失以及偷漏税问题。 据市地税局地方税处的工作人员介绍,自2005年4月1日起,对于本市新办税务登记,同时承租了其他单位房产、土地的纳税人,该纳税人要填写《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租赁房产
市地税局还要求,在这次扩大房产土地登记的范围外,各区县还可以将登记范围进一步扩大,力争实现对本市全部纳税人进行房产、土地情况的登记。(赵鹏/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