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出台拆迁新规:拆迁需经95%被拆迁户认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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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use.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08:29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电 记者从有关会议上获悉,青岛市对城市房屋拆迁进行严格管理,房屋拆迁前必须先征得95%的被拆迁户的“首肯”才能拆。 青岛市出台新规定,今后所有的拆迁项目在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放之前,必须保证拆迁补偿资金全额到位,保证安置房源已逐户落实。拆迁申请人要在现场公示拆迁方案、规划方案;逐户征求群众意见,并就补偿安置问题与群众达成意向。意向书签约率达到拟被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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