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5个售楼部4家违规 新规8种违法行为可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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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use.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08:46 南方网 | ||||||||||||
房管部门昨突击检查发现大多未将三证挂齐 按照房地产交易的有关法规,地产公司在售房时,必须在售楼大厅的醒目处悬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商品房销售合同》和《房屋预售许可证》附图。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附图是该楼盘的规划图,有的不法开发商,违反规划原则,
据了解,本次执法将持续一个月,市民在买房时如发现售楼方有以下8种违法行为,可拨打电话020—83346239投诉。 (赵燕华 区小莹) 房产商8种违法行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已过期; ◎销售已抵押或已查封的房屋; ◎已销售的房屋没有立即办理交易鉴证手续; ◎没有悬挂预售许可证原件; ◎没有悬挂预售许可证附图; ◎销售现场没有展示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示范文件; ◎没有将预售款存入指定的监控账户; ◎委托未办理资质备案的中介机构代理销售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