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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严查经济适用房购房人资格 实现居有其所

http://house.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08:21 北京晨报

  晨报讯 有报道称,继对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提出限制性条件后,建设部近期又将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管理列为全年的工作重点。建设部在不久前召开的“2005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指出:要严格控制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这一方面是让真正缺房的中低收入者实现“居有其所”,另一方面是为了控制经济适用房买卖中的投机行为。

  据悉,建设部这样做的原因主要是因为经济适用房存在着“开豪华车住经济房”、
经济适用房项目中一些户型较大等问题,“而这些富人,购买经济适用房用于自住的很少,多数是为了投资”。

  建设部早先的做法是要求购房者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且购房人资格须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此后,北京市有关部门又建议实行“公示”制度,把购房者的姓名在媒体上公开,以保障中低收入的无房者能买到经济适用房。后来又对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设限,直接遏制投机行为:住满5年的才能按市场价交易;未住满5年的,不仅只能按购买原价交易,购买对象还必须符合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的标准。然而即使在上市交易受限后,二手经济适用房市场上还是存在“黑白合同”现象,在买卖合同上做手脚。业内人士认为,中低收入者住上经济适用房的路仍然很长。(昔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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