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1日至9月30日经营类房租减免可达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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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use.sina.com.cn 2003年05月23日11:25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刘扬) 从5月1日至9月30日,承租市及区县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减租金。记者昨天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租金减免幅度最多可达50%。 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5月1日至9月30日,承租市及区县属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出租的经营性房屋可以获得租金减免,市及区县属的国有资产控股50%以上的企业,其租金减免以其控股的份额为基数执行。对承租这类经营用房,非典疫情期间依 这位负责人强调,在非典疫情期间依法关闭或者停业的,是指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决定而关闭或者停业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剧场、影院、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以及按规定暂停使用的公共浴池等;商业、服务业、餐饮业、娱乐场所等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是指按月核算经营亏损或主营业务收入低于正常经营50%以上的,并经市或区县商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单位。 此外,承租市及区县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以外的其他经营性用房的,由租赁双方协商租金减免数额或者缓交租金。而住宅、办公用房及2003年5月1日以后订立的经营性用房租赁关系,不适用这一租金减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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