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说法:已签购房合同是否要加付首付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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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use.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11:02 人民网 | ||||||||
宁先生反映:3月5日,他购买了石景山区一处期房,他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了20%首付款8万余元。近日央行决定3月17日起调整商行房贷政策,首付达30%.昨日,售楼人员电话告知宁先生,通知他要再补交10%的首付,何时补交还不确定。签合同在新政策出台前,但现在合同并没签下来,购房者是否也要按新政策补交10%的首付吗? 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郭川说:购房者是向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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