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房屋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

http://bj.house.sina.com.cn  2009年06月08日07:21  京华时报

  范先生问:二手房交易如何解决正在出租的房屋问题?

  京华律师事务所马传贞律师解答: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该房屋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或使用的房产。因为合同法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但是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仍然有效,承租人可继续承租该房屋,买房人不能对抗先成立的租赁合同。另外,卖方在出售该房屋时,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本报实习记者李岩整理

乐居房产新闻天天精彩
地产新闻 市场动态 | 土地市场 | 房价信息
地产金融 | 城市建设 | 纠纷维权
政策法规 楼市 | 土地 | 银行 | 税收
地产报告 机构报告 | 乐居研究 | 易居报告
地产企业 企业动态 | 机构点评
房产调查 调查报告 | 调查问卷
会议论坛 会议预告 | 会议播报
直播访谈 聊天预告 | 聚焦业内 | 新盘接触
家居家装 | 活动播报
地产评论 市场 | 楼盘 | 政策 | 企业
保障住房 政策法规 | 信息公告 | 各地动态
地产人物 人物报道 | 人物言论
房贷理财 商业贷款 | 公积金贷款
娱乐地产 环球地产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李岩发表的文章

京华时报发表的文章

乐居简介About Leju广告服务合作伙伴联系我们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会员注册产品答疑客户投诉
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乐居房产、家居产品用户服务、产品咨询购买、技术支持客服服务热线:400-606-6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