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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变更商品房用途,业主要求退房应如何处理?

http://house.sina.com.cn 2002年04月25日18:13 新浪房产

  网友问:我购买的房屋,由于开发商将普通住宅改为商住两用楼,我准备退房。因为开发商违约在先,我要求除根据合同规定“退还房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付给利息”之外,还应赔偿我支付的税款、评估费、保险费等一切损失。是否合理,合法?希望您能给我法律援助。谢谢!

  李律师答:
  您与开发商之间的买卖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
则开发商变更住宅用途属于开发商违约。其违约行为如果根据合同约定构成您退房的权利,则您为该房屋所实际支出的相关利息,税,费,开发商均应予以赔偿。但具体如何处理,需要看您与开发商之间有无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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