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透露:房地产税征收初始可能不涉及私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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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use.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08:50 新京报 | ||||||||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等政府部门的部分高层人士齐聚国务院新闻办,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历时一年完成的《中国房地产税收政策研究》报告展开研讨,希望就即将启动的“中国房地产税费改革”方案达成一致。 会议传出一个明确的信息:开征统一规范的不动产税已势在必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谢伏瞻表示,2005年将设计新税制,并将于年中选择合适的城市进行模拟运行,
国家财政部有关负责人透露,初始阶段可能不涉及个人住宅,但最终将覆盖城乡所有房地产,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不动产。据《中国经济时报》 点评:税费及土地批租的不规范,增加了开发商的隐性成本,物业税开征后,相应成本反而可能降低,同时市场透明度的提高也更有利于消费者对房产税收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