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二人转:买房人始终还是弱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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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use.sina.com.cn 2005年03月18日10:36 新京报 | ||||||||
虔诚买家:一同学欲买房,说3月15日签得合同。 京城楼探:是新的示范合同还是旧的示范合同啊? 虔诚买家:是新的示范合同啊。
京城楼探:那敢情好! 虔诚买家:新合同是新合同,但我一看这补充协议——受不了,整整五六页纸,最多的词是“若乙方不……,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京城楼探(笑):此乃部分开发商的惯用伎俩。更重要的是在这补充协议的最后还会来上一句“若买卖合同与附件不一致,以附件为准”。 虔诚买家:没错,就是有这么一句。我心想再好的示范合同一遇上这补充协议也好不起来了。 京城楼探:而且这样的开发商是绝不会更改补充协议的。所以说相对于开发商广大消费者尽管有“3·15”、有新的示范合同但始终还是弱者。 虔诚买家:要我看了这样的补充协议,我是不会签合同的。 京城楼探:您不签还会有人签,您看看,青年路某楼盘二期开盘依然买家如云。卖房子就像卖打折电器一样,开盘当天第一次来看楼的居然连选号的资格也没有。 虔诚买家:咳!我看现阶段还得靠政府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解决住房困难。 京城楼探:是啊,本周解决回龙观天通苑居民生活之困一揽子计划已被政府公示出来了。(潘宇凌/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