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开征箭在弦上 但房产税究竟该怎么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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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use.sina.com.cn 2005年03月24日17:27 中华工商时报 | ||||||||
据报道,房地产业的持续高温、投机严重令开征房地产税的讨论成为关注焦点。财政部副部长肖捷在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时明确表示,我国目前在房地产保有和交易环节税费偏轻,问题严重,今后一段时期将重点推进房地产税改革,房地产税开征“箭在弦上”。———《北京青年报》 看了肖副部长的这个态度,笔者感觉有些疑惑:要说是出于遏止房地产投机行为等考
目前大家所购的房价里已经包含了近40%的各类税费,在此基础上换个名目再增加税收,说得过去吗?目前房价里已经包含了40%的税费且只能用70年,至于这40%是用啥名目收取的并不重要,需要研究的只是40%高不高,用何种方式收取比较合理。本来最合理的方法是逐年收取,比如卖房时先收10%,以后逐年收取,每年0.5%,这样理论上新房价可以被降下来30%,可惜以前的政策是想立即拿走70年的费用,选择一次性收取。而现在肖副部长这个提法给人的感觉更是原来的一次性收取法还嫌少,以后70年中再逐年收取40%-50%,搞个双份财政收入。据说相关部门高参的建议是:新卖的房税费降点,比如只要25%,这样新房价可以下来15%,以后逐年收取,这样最终总的税费可以增加到60%-70%。可这样一来,已经买了房的人怎么办?相关部门高参的建议是:原已购房给个缓冲期暂不收“房地产税”,比如5年。这等于撕毁了以前购房时对大家70年的承诺,加钱没商量。 近几年来,我国的税收增长幅度已远高于GDP增长额,与世界大多数国家比较,从税收占GDP总比例来看已经偏高,属高赋税的国家,若再大幅度增高,大众能承受吗?退一步说,即便大家必须忍辱负重承担高额的税收,我们也希望这些钱能真正用到有益于国家长远利益的地方,比如:教育事业、医疗社会养老保障等方面。如果变着法收来的这些钱,仅仅是让某些人手头更宽余的话,那就太遗憾了。 所以,具体的“房地产税”如何按面积或房价等级区别对待不是根本问题,要害是:有关部门是不是以遏止房地产投机行为为理由,变换名目让大家掏更多的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