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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工作室:我国重点城市房价收入比偏高(图)

http://bj.house.sina.com.cn  2008年12月30日15:50  新浪房产

  新浪房产讯 在上一文中我们曾对房地产负担程度进行调查分析,认为“房价的过高,负担较重”的比例超过六成,本文通过对三季度的重点城市的房价和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比对中,寻找判断的原因。

  结论导读:2008年为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年,房价在年内逐步探低,部分城市出现了新开楼盘价格低于周边二手房的现象。

  但依据三季度的数据可以看出,我国重点城市的房价收入比依旧很高;二手房价与居民收入的比例也与国际合理标准有一定差距;保障性住房房价收入较为合适,但因保障性住房针对的群体和体量所限,对市场影响仍不高。

  房价收入比是国际较为通用的评估居民购房负担程度的指标,因选用指标和各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影响,计算的结论略有差异。但一定程度上可反映出一国不同城镇居民在承担房屋价款时的压力情况。为综合的进行比较,我们此次采用了重点城市的三季度可支配收入来进行加权计算比较。

  世界银行和联合国人居中心得出的“合理的住房价格”的房价收入比应该为3-6。

  我国新房市场的房价收入比普遍较高,选取的9个房地产发展程度较高的城市房价收入比均在10左右,其中深圳最高,其次为北京、上海和武汉。天津、沈阳、南京和重庆相对较低,但仍在7以上。


表格1:我国新房房价收入比(数据来源:地方统计局 CRIC中国房地产信息决策咨询系统)

  目前新房市场为促进销售,有些采用了降价促销的手法,也导致了部分时间段的新房与二手房出现价格倒挂的现象;一般来说城市二手房与新房的差价一般在10-15%左右,如果按照15%比例来计算,9个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如下图,二手房价款虽会降低一部分,但有些城市的房价收入比仍很高。


图为我国重点城市二手房价收入比

  在统计的五个城市保障性住房房价收入比看来,比例较为合适,均低于7。西安、重庆、上海和天津则在6以下。


表格2:保障性住房房价收入比(数据来源:地方统计局 CRIC中国房地产信息决策咨询系统)

  综合来看,我国目前购房形式主要仍是商品房购买,无论是新房和二手房,负担压力均比较大,保障性住房的普通居民的承受度比较合适。但保障性住房在房地产商品化改革中的地位虽然屡被提及,但就现实情况看对市场的影响力度仍不高。

  今年底,新一轮以扩大内需为基础的经济刺激计划,其中包含了高达9000亿元的提振房地产投资的措施。强调的是增加保障性住房投资。主要指未来三年全国将新增200万套租房、400万套经济适用房,并完成100多万户林业、农垦和矿区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平均每年达3000亿元。

  保障性住房将走向何处,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特征将产生什么样的变化,我们将在下一篇中通过对比多个国家的住房保障制度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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