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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前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提出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业内人士认为,二套房贷款比照首套房利率优惠东莞早已实行,对一手楼市刺激有限。东莞市房管局也表示,东莞在今年七月份已经实施了该政策,但是平均每月仅收到80份申请。
文/记者蒋幸端 潘勤毅 图/记者王子恒
房管局
平均每月收到80套申请
“二次购房贷款比照首套政策在东莞已经实行,房管局平均每个月可以收到80份左右的申请。”东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东莞今年7月份左右东莞也出台了相应的措施,购房者首套房人均居住面积不超过东莞人均居住面积的话,可到房管局申请一份查询证明,然后到银行申请比照首次购房贷款,由银行对其家庭成员购房情况进行核实后,再决定是否给其贷款。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政策出台后申请的人并不是很多,平均一个月仅80份左右,该负责人认为,东莞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7.38平方米,一个三口之家的家庭的居住面积只要不低于170平方米,就可以在购买第二套住房时比照首套购房办理,但是东莞许多人首次购房已经在100多平方米以上,没必要购买第二套更大的,此外,最近许多新政等相应配套政策出台,对于购房在90平方米以下的,也已经可以申请到更低的贷款,许多人更关心的是税费的问题,而不会太在意。
“二套房贷款比照首套房优惠”东莞早已实行
房产新政首次明晰地表述了“改善型普通住房”的概念,即“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7月份起,东莞大部分银行已经开始对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二套房购买者实行第一套利率放贷。业内人士认为二套房新政并无新意,其实是对去年二套房贷政策的重复”。
新房集团东莞公司的杨大伟则表示,去年9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随后的《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又规定,“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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