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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用于建设贷款,或者更广泛地参与保障房建设,最大的担心就是风险防控。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位人士向记者表示,公积金参与保障房建设的操作主体可能不是各地的公积金中心,而是各地的建委。
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大部制”改革调整,各地建委口下都设立了住房保障办公室。对于此机构的运作设想,很多地方将数权归并后,拟将其打造为“住房保障局”,也就是一个手里掌握房源、分配权、建设权的部门。
公积金如何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对接?是否应该建设部门全程操控公积金使用?对此,业内广有争议。
丛诚表示,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公积金管理部门,代表广大公积金缴纳者管理、使用公积金,也担负着公积金保值增值和安全运营的职责,因此不可能只将公积金作为一种项目贷款发放出去,而是要履行全程监管的职能。
而各地住房保障部门也可将公积金作为一种全程监管保障性住房产品建设、分配的工具,由此封闭式去管理保障性住房产品,避免分配中有人寻租。
但是此次国务院“措施”中并没有对“二套房贷”大动手术。因此,公积金还应该担负刺激普通商品住房的职责。也就是说,相当部分的刺激住房消费的责任系于公积金身上。而谁又能合理引导公积金去刺激住房消费呢?
对此,丛诚等公积金管理业内人士有一个更大胆的想法:让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一个投资主体介入保障房市场,经济适用房销售后回款直接进入公积金中心。
此前,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员汪丽娜也曾向记者表示,由中国社科院参与制定的公积金条例修改方案中,就提出想将公积金机构彻底改革为一个市场运营的类似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金融机构,以市场化运作和监管体制,来保证公积金的安全和增值。
上述接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人士称,这个工作肯定先从地方试点开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短期内不会出全国性政策。而住房公积金是目前地方政府手中少数能控制的金融资源,而截至2007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闲置约4000亿元,即使放贷情况比较好的北京,住房公积金利用率也只有7成。今年上半年,北京住房公积金闲置就达300多亿元。
如果将住房公积金闲置资源用于保障房建设,无疑可以帮助地方政府解决投入难的问题。但是此举也值得商榷,有专家提出,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缴纳,其增值部分用于保障房建设已经引起争议,进一步动用本金,是否应该征求住房公积金缴纳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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