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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荆宝洁 敖虹 贾海峰 北京报道
12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内容,被视为11月初中央政府刺激经济“国十条”计划第一条的具体落地,也被业界看作中央对房地产市场支持的又一轮“新政”。
会议研究确定了三个方向的具体措施:首要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细化相关措施;其次是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减免部分交易环节营业税费;最后是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对市场变化,促进商品住房销售,并给予部分合乎条件的企业以融资、信贷支持。
与11月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孤军奋战”不同,本次会议精神迅速得到各主要部委的合力落实。
17日晚间5时,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关于印发《廉租住房建设贷款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的通知,要求各银行严格按照《办法》,抓紧制定相应的操作细则,做好支持廉租住房开发建设的金融服务工作。国家发改委当日早间也表示,已下达100亿元中央补助投资计划,用于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和国有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改造,以及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等。
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原司长、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张元端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政’重申了房地产业市场化和加强保障的关系,在这样的前提下既要发展房地产业拉动经济,又要平抑房价加大住房保障力度、解决居民住房问题。”张元端相信,政策出台后将对今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保障性住房成中心
本次会议再次印证,保障性住房已成为中国政府刺激经济、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
此前的11月1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公布了“9000亿保障住房计划”,但此后很多市场人士和地方政府官员都认为缺少执行细则。此次国务院会议细化了保障性住房建设措施。
会议开宗明义,提出要“坚持住房市场化基本方向,坚持对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实行住房保障制度的原则”。
提出的具体措施包括,争取用3年时间,解决近75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24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并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中央继续加大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投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中西部地区补助标准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将本地区部分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补充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等建设。
张元端认为,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一举三得,一方面能通过增加投资拉动经济,一方面能够扩大消费,更重要的是有利于稳定和平抑房价。“拉动内需”并不是简单的大力发展房地产业,管理层同样担心因为住房过度市场化而导致一部分人无法解决住房问题。
廉租房成为本次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新星”。此前,廉租房建设投资一直按照中央、地方、银行以1:3:1的比例进行投资,中央财政适度提高补助标准后,有望解决部分财政困难的地区廉租房建设资金短缺问题,棚户区改造等安居工程建设会得到中央财政的进一步支持。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尹中立认为,住房公积金闲置部分用于保障房建设试点,是一个对地方金融放开的大政策。
目前,住房公积金是地方政府手中少数能控制的支持房地产投资的金融资源,截至2007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闲置2100亿元,即使放贷情况比较好的北京,住房公积金利用率也只有7成。
但也有专家认为,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缴纳,其增值部分用于保障房建设已经引起一轮讨论,进一步动用本金,是否应征求住房公积金缴纳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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