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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草案让购房者吃了定心丸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11:10 大众网-大众日报
生活日报3月9日讯(记者 张子森 实习生 李丽 苏芝娟)“70年后自动续期,不用担心辛苦攒钱买的房子被回收了。”一直考虑买房的市民胡先生说,物权法草案昨天提请人大审议后,打破了以往房产界“住宅用房70年后收回”的传言,让购房者吃了一颗“定心丸”。 在物权法草案正式提交人代会审议之前,省城房产界一直流传着一种让市民不爽的说法: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期限为70年,到期后要被国家依法收回,只给一点补偿金。“辛辛苦苦攒钱买套房子几十年后就不是自己的了,自己孩子到哪儿住去?”胡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早就准备买房子,虽说考虑70年后的事情似乎有些杞人忧天,但想到将来自己辛苦买的房子要被收回,还是非常焦虑。 实际上,“70年后被收回”的说法对二手房市场影响最大。省城某名牌中介一位业务员告诉记者,很多市民在选择二手房时,首先要计算这套房子买下后,按照“使用期限70年”自己还能住多少年。这就使得一些卖主采用各种方式掩盖真实房龄,二手房房龄甚至成了左右房价的因素之一。一些主张不买房的市民在表明自己的依据时,“使用期限70年”也是他们的主要理由之一。 然而日前物权法草案经过审议和讨论的消息传出后,“住宅用地70年后自动续期”的消息让大量购房者吃了“定心丸”。“国家法律保护私有财产,这样房子就可以留给孩子,即使出售也不会因为房龄而贬值。”不少市民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他们都认为房子使用到期后就会被国家依法收回,可能血本无归,现在看来这些传言都是错误的。 房产界很多人士介绍,此前流传的“70年使用期限”一度是房产界不愿提及的“敏感话题”,不少有能力购房的市民因此放弃了买房。将来随着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市民对房产产权归属有了新的认识后,可能会促使一些主张“不买房”的市民观念发生改变,对房产市场来说也是一个好消息。 业主腰杆也挺直了 物权法草案公布后,涉及到的一些房产问题成为市民关注的重点。“车库车位先要满足业主”、“业主有权选聘解聘物业”等一些焦点问题有了明确规定后,不少市民感觉“和物业理论腰杆也直了”。 “我今天拿着报纸去物业了。”省城东部某小区的于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小区规划中就有的停车场长期以来被物业无故关闭,部分车位甚至给了附近酒店使用,业主只能将车停在路边。虽然很多业主都提出过异议,但物业每次都拒绝解释。 物权法草案昨天提交人大审议后,于女士今天上午就拿着报纸找到物业,将“车库车位先要满足业主使用”指给物业工作人员看,这一次他们哑口无言。 眼下,这个小区的业主正在商量,长期不能给他们提供满意服务的这个物业公司,是否应该“下课”了。按照物权法草案规定,“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依法有权更换。”由于小区物业是开发商自己聘请的,现在服务不到位让业主非常不满,物权法的规定正好让他们腰杆直了。 记者 张子森 实习生 李丽 苏芝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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