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草案审议住宅用地满70年续费目前不宜定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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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use.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7:45 人民网-市场报 | |||||||||
本报讯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0月27日上午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次审议物权法草案,取消了以前草案中的有关需要支付费用的规定。 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问题,草案五次审议稿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届
(钟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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