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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改革国际研讨会(图)

http://house.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7:29 新浪房产
物业税改革国际研讨会(图)

图为物业税改革国际研讨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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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物业税改革研究课题组与美国林肯土地政策研究院自2004年以来开展联合研究。2004-2005年课题组第一期关于物业税的研究成果上报了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召开了国际研讨会,并结集出版,成果受到国内外合作各方的好评。

  2005-2006年是合作研究的第二期,在充分吸收国际经验和在青岛市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完成了关于我国物业税税制设计研究工作,第二期研究成果中文报告已经完成。在此基础上,课题组于2006年5月29日与美国林肯土地政策研究院在北京举办第二届“物业税改革国际研讨会”,对研究成果进行深入地讨论。应邀出席研讨会的将有美国和香港地区的专家、中央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官员,以及该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新浪房产做为唯一网络媒体对本次研讨会进行深入报道

  论坛嘉宾: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际合作局局长 孙兰兰

  林肯土地研究院 总裁及首席执行官 Gregory K. Ingram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谢伏瞻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

政策法规)副司长 王守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副部长 林家彬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 贾康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厅助理研究员 王晓明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研究所所长 刘佐

  国务院法制办财经司,正局级巡视员 冯艾玲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发展出版社副社长 倪红日

  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司长 赵兴玉

  

北京大学不动产评估鉴定中心 冯长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副部长 隆国强

  孙兰兰(主持人):尊敬的谢主任,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美国林肯土地政策研究院,共同举办的物业税改革国际研讨会现在开幕!首先让我把这个会议背景简单介绍一下,2004年初,我们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美国林肯土地政策研究院,就中国城市化进程与政策进行了合作研究。大家都知道中国有九亿农民,人均土地资源是非常有限,推进城市化中国面临着大量复杂的问题。其中,不动产税,也就是物业税,这个税种对于推动中国地区经济建设,促进地区平衡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所以,双方合作,从中国的不动产税政策研究切入。在2004年底,经历了一年的研究,这个合作研究从不动产税的理论和国际经验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在研究报告基础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美国林肯土地政策研究院共同举办了中国房地产税收政策国际研讨会,会后出版了中国不动产税收政策研究,就是这本专著。2005-2006年初,也就是现在,这个合作继续深入进行。在2004年研究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物业税的改革研究,也就是有关政策方面的改革研究。这次研究和结合国际经验和中国实际案例的基础上,完成了中国物业税税制设计研究。今天的研讨会,一个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专家,和合作方美国林肯土地政策研究院的专家,双方专家与会。除此之外,我们还邀请了美国、香港等其它机构的一些专家出席会议。同时,我们邀请了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北京大学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出席会议。在此,我们对前来参加会议的中外方专家和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

  现在,我们有请美国林肯土地政策研究院总裁Gregory K.Ingram为会议致辞!

  Gregory K.Ingram:多谢,我首先告诉大家我能够到这儿非常高兴,感谢大家!我想感谢在座的几位,感谢你们支持我们这个项目,支持我们的合作。我是林肯土地政策研究院总裁,我感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孙兰兰等等,感谢各位!我觉得我们大家合作能力非常强,而且我们的合作是富有成果的,我期待着我们能继续合作,我们研究所希望继续对大家有所帮助。对财产税以及财政税的改革研究方面,我们能贡献一些微薄之力。像会议主席所说的,我们这个项目持续研究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我们研究的第一阶段2005年6月,有这么厚的一本书。现在已经到了研究的第二阶段,现在继续研究。要考虑下一步,我们要设计物业税。我请各位注意,我们已经准备了一份背景材料,背景材料介绍了国际上的经验,我觉得这对于中国来说应该是比较有参考价值的。但是,这些材料与其说是中国经验,不如说比中国经验更加重要,对于来自中国以外的人更有帮助。所以,我觉得这个材料对于在座各位都有帮助,因为大家都可以从中了解情况。这些文章提到了许多问题,包括大家会看到物业税的目的、性质、效率、增收、公平、赋税、税的普遍适用。物业税实现有什么作用,比如说前面讲到的当地政府稳定收入,是土地的重要标志。还有我们对属性的一些研究,我个人事业生涯中,美国在不停的辩论,税应该是递进,还是递减,或者是按比例。我告诉各位,在过去12个月当中,我们研究中心进行了很多会议,这个辩论还在进行。我想这些文章,可能正确了反映了当前的辩论状态。那么,现在对于财产的估计也有很好的研究,这是对于效率、公平都是很重要的。那么,这方面有几种方法,还有文章介绍了收税的行政管理,我觉得这个也很重要,这与制度的效率密切相关。因为各位不想在增税方面花费更多的成本,我们有一个很好的比喻,在物业税上他们做了一个比较,说是收税就像燕过拔毛,毛拔的越多越好,但是尽量不要让燕疼的嗷嗷叫。就是说毛拔的越多越好,最好不让燕叫。国际上的做法不一样,千差万别,估价不一样,适用也不一样。国际上经验并不是有规范和限制的,国与国之间有很大差别。虽然是国际经验,但是可以提供一些信息,大家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而且,这些文章、这些材料已经提到了这方面,而且我觉得是一个进步。进行千差万别,但是这些文章做了提议选哪些。我们今天要花很多时间来讨论这个,明天,还有下周,还有下个月,我觉得需要一些时间,可能还要实践。我想实际上要做一些实验,我觉得不要着急,多花点时间反而好一些。这样我们可以深思熟虑,最后我们使用财产税的时候真正会达到当初的初衷。因为法律适用会有出乎意料的后果,有的时候后果不错,在税收方面影响初衷的话并不好,希望大家注意一下。

  我就讲到这儿,我们现在可以进行讨论了,我们要讨论的话题很多,不要再影响各位了,谢谢!

  孙兰兰:谢谢,现在我们有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谢伏瞻先生,他同时也是这个课题的中方负责人,请他致辞!

物业税改革国际研讨会(图)
图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谢伏瞻

  谢伏瞻:尊敬的Gregory K.Ingram教授,尊敬的各位专家,女士们,先生们,大家早上好!由我们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美国林肯土地政策研究院,联合召开的中国城市不动产税费改革课题的研究成果发布及国际研讨会,得到了国内外专家和各位与会代表的大力支持。在这里我代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是我们中国实施第“十一五”五年规划的第一年,中国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当中明确提出来要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稳步推进物业税,并相应的取消有关的收费。这就表明改革房地产的税收制度已经列入了中央政府决策的议事日程。那么,我们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美国林肯土地政策研究院开展合作,进行关于不动产税的研究,已经持续了有两年多的时间。地方财政的现状和问题,以及若干国家和地区的不动产税经验进行了研究,在去年2月份,我们召开了一次国际研讨会,也广泛的听取了国内外一些专家学者的意见。在这个基础上,我们第二期的研究项目,就是从去年五月份开始的第二期研究。第二期研究的主要内容就是不同不动产税在不同地方的层次,不动产税的税种和税率,不动产税的征收对象和范围,不动产税的评估体系和评估方法等等一系列问题都进行了专题研究。应该说这些研究朝着可操作性的方面又迈出了一步,形成了今天提供给大家的一些阶段性成果。所以,我们今天有幸的再次请到了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有关管理部门的官员。所以,希望大家对我们课题组的研究成果评论提出意见,帮助我们进一步完善这个研究成果。最近两年以来,中国的房地产问题一直是受到了政府、民众、社会广泛关注,尤其是城市商品住宅价格上涨的很快,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突出的热点问题。从去年开始,国家就采取了一系列的调控措施,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去年出台了两个国八条,今年前不久国务院又出台了一个六条的措施,主要是针对城市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过猛的问题。针对房地产投资需求比较旺盛,房地产供需结构不合理的问题,针对房地产市场运营和管理方面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调控。那么,的确房地产行业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行业,从促进经济发展方面来讲,对于拉动经济增长确实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我们一些原材料工业,比如钢铁、水泥,装饰装修等行业都有很强的拉动作用,对我们经济影响也是很大。对于一些地方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的财政收入,预算外的收入影响也很大。而且,房地产业又是资金密集型的行业,与金融业也有密切的联系。所以,房地产发展健康与否,也直接关系到金融行业的运营收益和金融安全。另外,房地产行业从消费角度来看,跟我们整个城市居民居住需求也是密切相关。应该说在衣食住行的几项当中,它仅仅是排在吃饭、穿衣之后,是城市居民消费当中最大项。所以,住房问题也关系到我们每个家庭的生活质量。因此,无论是从保持国民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角度,还是从保障人民大众生活福利角度来看,都有必要保持我们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所以,我们希望通过我们的不动产税研究,在规范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方面起到推动作用。但是,我们也知道开征不动产税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可以说牵一发动全身。只有经过缜密的方案设计,和周到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才可能减少今后在这项税收增收过程当中出现的偏差。那么,现在在这个问题上也有很多需要我们开展研究的问题,比如说开征新型的不动产税以后,整体的税负水平,和房地产业的税负水平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也就是说很多老百姓所关心的,你征收了房地产税,你给我们减什么税,你不能无缘无故给老百姓增加一块税收。另外,就是说这个税种开通以后,应该成为哪一级政府的财源。就像刚才Gregory K.Ingram教授所讲的那样,是采取固定累计税率,还是超额税额等等,也有很多技术上的设计和要求。还有不同用途的房地产,是不是都来增收房地产税,采取什么样的税率,还有税收征管机构与不动产价值机构评估之间怎么样接口,怎么样设置。还有不动产税费当中哪些应该废,哪些应该保留等等。所以,我们课题组报告试图针对这些问题给出我们自己的回答。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因为房地产税费制度改革工作在我们中国还是开创性的,各个地方的情况差别非常大,也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所以,我们提出的意见也可能存在一些不合理的,不周全的,甚至不科学的地方。方案的设计也可能存在不符合实际的地方,节能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可能都有进一步讨论的余地。所以,我们也衷心的希望各位与会专家、学者积极参与讨论,贡献你们的经验,贡献你们的智慧,为我们推进不动产税费的改革提出我们好的意见和建议。所以,借这个机会我要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法制办等一些我们政府的职能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以及这些部门的领导和我们司局的领导同志及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于我们这项研究工作的大力支持。我们还要衷心感谢我们合作伙伴,林肯土地政策研究院跟我们密切的合作,以及大力的支持!也感谢来自香港、美国的大学机构的各位专家,谢谢你们给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理论的支持!

  最后,我祝这次研讨会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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