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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开征物业税莫让百姓买的起房住不起

http://house.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10:15 《蓝筹地产评论》

  “衣、食、住、行”是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而目前房子无疑是老百姓生活中的头等大事,本来房价就让人觉得有点高不可攀,即将开征的物业税又成了闹心的事。本来就节俭的中国老百姓为房子不惜花掉手头数年甚至家里数十年的积蓄交了首付买了房子,每月的月供、物业费等已经让人捉襟见肘,现在又要交纳物业税,这辛辛苦苦买来的房子怎能住的踏实。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税值会随其房产市场的升值而提高。据悉目前物业税的基本框架是,将现行的

房产税、城市
房地产
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收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国家推出物业税对稳定
房价
、限制房产投机、调节贫富差距具有一定作用的。不言而喻,谁的房子多,谁的房子贵,谁就多交税,而且是房子越多越贵,税就越重,从而使得那些手中有多套住宅的高资产者养房费用大大增加,势必考虑抛售多余住房,实现房屋资源再分配,结果既抑制了“炒房”现象,又促进了市场上整体房价下跌,所以有些人大呼“物业税开征将使房价下降40%”。虽然感觉此说法有点离谱,但是稳定房价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这显然有利于急切买房的中低收入人群。买房门槛虽低了,但是养房成本却增加了,那些收入本不高的群体为买房已倾尽所有,贷款以外又增加了物业税,生活负担加重,如果出现了疾病或者退休又该如何以对呢?

  笔者认为实施物业税切忌一刀切,莫导致出现商品住宅“平买贵用”的现象。如实行“有房产就要交税”虽可限制投机者炒作,无疑也会影响到百姓的购房积极性,不利于地产行业的发展。物业税出台首先应以不加重中低收入群体负担为前提,征收要以住房面积或是房产价值、家庭收入等为条件进行区分,对于普通自住房给予免税优惠。征收的重点面向拥有高档住宅、多套房产者,打压投机炒房,调节贫富差距,促进创建和谐的房地产市场。

  一项政策的推出都应先考虑到是否立足国情,适应民意。对拥有房产等资产者征收财产税是一个国际惯例,但是我国的国情与国外相差较大不能照搬照抄,我国物业税的宗旨应是降低开发成本、稳定房价、限制炒房,让无房者住上房,让能买的起房的人更能用的起房。(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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