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房产新浪首页 > 房产 > 专题 > 物业管理听证会 > 正文

居民听证代表质询物业新规 关注收费项目及标准

http://house.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10:07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 (记者 于恒舟) 收费项目及其标准成为居民代表和物业公司代表共同关心的问题。

  昨天,10名听证代表走访北苑家园、花家地小区、望京A4时,对7月5日即将听证的《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向办法的申请方北京市发改委和北京市建委提出质询。

  参加质询的代表中,既包括消费者代表,也包括经营者物业公司的代表。据双方代表反映,哪些项目应该在物业收费范围内、物业收费究竟收多少似乎成为物业纠纷的一大根源。

  “我最关心的问题就是价格问题。”来自房山区的业主代表李志远表示,所有的物业收费价格都应细化,如公摊面积的具体划分、究竟每一项收费的标准具体是多少,都应公示。

  “目前,很多物业公司都把电费、水费等作为代收项目,但有些业主拒交,物业公司只好垫付这些费用。如果他们长期不交,势必会影响到物业的服务质量,进而引起纠纷。”银达物业公司的狄尚志表示,物业服务之外的一些收费项目,增加了公司和业主之间的摩擦,物业公司不应承担过多收费项目。

  根据2004年实施的《北京市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听证会代表构成是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各占三分之一。经营者代表由申请人推荐;消费者代表由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社会团体推荐;有关方面代表由人大、政协、政府有关部门及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在本部门内推荐。听证会代表可以审阅听证会申请材料,向申请人提出质询,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定价方案提出意见。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物业新闻


评论】【楼盘论坛】【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房 产 狂 搜
关键字

新浪房产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482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