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渠门廉租房下周申请配租 配给北京市优抚对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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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use.sina.com.cn 2003年08月07日16:19 精品购物指南 | |||||||||
作为市政府“六十件实事”之一的广渠门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将于今年年底竣工交付使用。市国土房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近日公布了《广渠门北里廉租住房配租方案》。8月15日起,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申请广渠门廉租房。 -广渠门廉租房共有400多套
广渠门廉租房共有400多套。作为本次配租对象的八区范围内住房困难的优抚对象家庭,是指民政部门认定的优抚对象。《广渠门北里廉租住房配租方案》规定,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优抚对象家庭,有资格提出廉租房申请的家庭可于8月15日至11月15日之间,向户口所在地的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租金,合理使用房屋,并不得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上市交易和改变房屋用途。当廉租对象家庭不接受廉租住房管理部门的配租方案时,应重新轮候。无特殊理由两次拒绝配租方案的,须重新申请登记。申请家庭持以下证明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区房地局的廉租住房管理部门进行住房等有关情况的核查。以下材料齐全的办理受理登记:1.已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登记表》;2.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和优 抚证明;3.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4.户口本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据介绍,本次对优抚对象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比此前对申请廉租住房配租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5(含)平方米以下)的要求有所放宽。据悉,经相关部门公布核查后,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将在2004年春节前,通过摇号方式为住房困难的申请家庭配租住房。 -相关链接 目前本市实行的廉租房政策为,本市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向廉租住房管理部门申请廉租住房配租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和其他需保障的特殊家庭 最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且经本市民政部门批准、连续享受本市城市低保待遇一年以上的城市低保家庭;其他需保障的特殊家庭指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持有本市民政部门认定的优抚对象身份证明的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5(含)平方米以下 家庭人均使用面积的计算为: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住房面积÷其所在住房同一《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下的户籍且长期共居人口(共居人口在它处有住房除外)+以申请家庭成员名义承租或拥有产权(标准租私房除外)的它处住房面积÷申请家庭人口(面积标准按《租赁合同》标明的使用面积或《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除以系数1.33计算使用面积)。刘新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