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气超标退还百万房款 “世纪城”被判赔偿业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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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use.sina.com.cn 2003年02月18日10:08 北京晨报 | |
氨气超标退还百万房款,法院判决“世纪城”赔偿业主损失,开发商已上诉 晨报讯(记者赵中鹏)日前,因存在氨气超标,法院判决“世纪城”的开发商北京金源鸿大房地产有限公司退还两业主1070459元的房款及利息,并赔偿业主其他损失。 据本身是一名房产律师的原告冯瑞霞介绍,2001年3月,她与他人订购了世纪城3区7号楼2单元3A房屋,并交付了购房款1070459元。同年9月办理入住手续后,发现室内气味刺鼻,找到房地产公司,答复说只要打开窗户气味散尽,就没事了。经过5个月的通风后,屋内气味仍未消除。冯瑞霞和张俊峰二人就委托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对该房屋进行了氨气浓度测试,结果表明屋内的氨气浓度超过国家标准90倍。后冯、张多次同房地产公司协商退房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购房款、赔偿损失。 开发商在法庭上表示,业主在交付房屋后,并未提出房屋内空气质量一事,直到2002年8月左右才提出室内氨气的问题,且出示一个该房屋氨气浓度超过国家标准90倍的检测报告,这是其单方面进行的检测,开发商事先不知道,也没有参与。在收到该报告后他们曾要求业主配合进行氨气浓度检测,但业主不予理睬。因而他们认为出售房屋未违反国家规定,故不同意退赔。 法院从双方推荐的检测中心中?选定双方共同认可的室内环境检测中心进行了检测。经检测,该楼室内的氨气浓度值高于标准值。法院判决解除原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返还购房款1070459元,并支付利息。同时返还二人所交物业管理费、水电储备金等费用。据悉,开发商已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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