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突起:富成花园小区绿地遭开发商无理侵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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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use.sina.com.cn 2002年12月31日14:51 生活时报 | |
![]() 近日,本报接到读者来信,反映位于北京市东四环路旁的富成花园小区绿地受到开发商的无理侵犯,位于小区西部的1500平方米的绿地上的树木已经被砍伐。 开发商突然伐树 12月24日,记者赶到位于居然之家建材城旁边的富成花园。富成花园是一个占地34.7万平方米的别墅小区,拥有别墅112套,其中80%的地方是绿化用地。据富成花园业主委员会秘书处的王鹏介绍,当初规划这个小区时,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采取的是“以绿养绿”的政策,即开发一部分土地,用于建筑商业住房出售,出售后得到的资金收益用来保护周围的树木、湖泊、绿地等。富成花园建成以后,所有的别墅均已售出,应该说此目的已经达到。 但是富成花园的开发商鸿达房地产有限公司突然在12月16日开始在小区西墙界破土动工建设“绿化管理用房”。此举不但遭到西墙附近业主的反对,也引起了全部业主的关注。尽管业主管理委员会多次交涉和反对,但沿着西墙北段的多棵近十年树龄的杨树被砍伐,同时被调派的挖掘机已开始进一步工作。 12月19日晚,在业主大会上所有业主一致反对开发商开发西墙侧绿地。散会后,一些气愤的业主将施工工地的挡板推倒。 开发商的“绿化管理用房” 也许由于感到业主的气愤,北京鸿达房地产有限公司12月22日发出了“关于建设富成花园绿化管理用房问题致全体业主的函”。文中声称:“根据我公司与政府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园区内出让的土地范围仅限于别墅及附属配套建筑用地,而绿化用地使用权属于国家。”同时,“为了解决绿地养护费用问题,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首都规划委办公室关于实施市区规划绿化隔离地区绿化请示的通知》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向园林局提出了按绿化用地面积的1%占地建设绿化管理用房的申请。2001年1月园林局与我公司签署了委托协议书。……” 同时在文中,鸿达公司表示,因为有关部门“拆墙透绿”的指示,因为考虑到园区西侧北段是绿化管理用房才没有拆墙,否则这些业主会受到四环路的喧嚣骚扰。同时鸿达公司称这些行动完全是为了“全面、严格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合同义务”;为了“努力维护和提高富成花园高档居家环境”。而鸿达称自从2002年5月起,就多次与业委会协商,同时在2001年12月就取得了绿化管理用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在12月13日取得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园林局:没有协议追查到底 而根据业主委员会了解,这片绿地将被用于建造高达9至10米的山房,而非绿化管理工作人员办公、休息、存放工具的“绿化管理用房”。 鉴于事态如此,23日下午,业主委员会和部分业主驱车前往市政府、北京市规划委相关部门和北京市园林局。在北京市园林局,有关领导明确表示,园林局没有和鸿达公司有委托协议,同时绿地使用权也不属于园林局。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在小区实墙(水泥或砖)以内的绿地归业主所有;只有社区超过1万人以上才可以占用小区1%—3%的绿地,而富成花园中全体业主即使加上保姆、司机、保安等也仅约1千人。 特别是在园林局相关规定中写明:“商品房全部出售以后,园区内土地全部归全体业主所有,树权归土地走。”在鸿达当初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写明,只允许“伐树8棵”,而现已经被砍伐的树木远不止这个数目。 园林局相关领导在随后召开了紧急会议,表示已经将此事通知给北京市规划局,要对此事进行调查、追究责任。 目前,业主们急切希望有关部门重视此事,保护业主权利。孙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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