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产界低调应对房贷新政 与北京成鲜明对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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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use.sina.com.cn 2003年07月01日09:57 经济观察报 | ||
本报记者杨定青 彭金凤上海报道 6月13日,央行正式对外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对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等7项贷款全面提高了“门槛”。对此,上海地产界一直保持低调。 6月25日,当记者就“新房贷政策出台”一事走访上海市房产经济学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印绅华教授时,他开门见山地告诉记者:“新房贷政策从总体上看是要降低商品房的房地产信贷风险,但它对政策的后果估计不足。”业界低调应对 据戴德梁行统计,在上海房地产企业里,一级资质企业仅有100多家,投资额和商品房销售量还不及全市总量的20%,其余近4000家企业中,不少注册资金仅500万元,而资质为三级、暂定三级或未定级的小企业就有近2000家。 央行这次《通知》的出台,意味着银行将进一步收紧银根,这无疑抬高了房地产开发商的建设成本,可以预见,一批实力不济的企业可能因此被淘汰。但是,上海的房地产商却少有出现北京房地产企业“连夜开会研讨应对的情形”。 记者就“《通知》出台”一事走访了上海几家知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得到的回答却异常相似:由于有大集团背景,资金实力雄厚,该政策带来的影响有限,资金不会出现问题。 复地集团总经理范伟告诉记者:“我们公司开发的项目,都有一个很好的组合,部分在建,部分在售,以保证我们的资金回笼。我们依靠银行贷款的份额不大,而同时我们背后还有复星集团做后盾。” 中远三林置业集团投资部总经理邹之中表示公司会有一些应对新政策的措施,但不会影响在建项目。 但是,这些实力比较雄厚的企业均表示《通知》将使地产业发生“洗牌”,推动新一轮房地产企业间的兼并。 此外,央行每次出台新政策,各地分行以及各商业银行都会紧锣密鼓地研究制订相应的《细则》,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通知》下发的第二天,上海各银行的相关负责人就召开了紧急会议讨论《细则》的具体内容。”但事隔半月,细则并没有出台。 据悉,《通知》自身存在一些概念上“不清”之处,如“高档楼盘”、“第二次购买”的界定。这些概念上的不明确,使得商业银行在制订具体《细则》时遇到不少的障碍。 印绅华认为,上海近三年新增的开发贷款基本上没有“坏账”,现有的不良贷款都是前几年的“老账”。“因此,商业银行认为上海的房地产贷款是其信贷资产中最好的优良品种。而《通知》的出台、《细则》的制订,势必会影响到信贷业务的进一步增加。这是他们不愿意看到的,所以他们的积极性也不够高。”目标真能实现? 此次《通知》的出台,对市场层面来说就是为了“平抑房价、消除泡沫,使银行房地产投资资金向中、低档房市场倾斜”。 但印绅华对《通知》的实施效用并不表示乐观。 他分析说,房地产开发是周期长、风险高、资金密集型、管理密集型的投资行为。在国际市场中,房地产业有多种融资方式,包括信托基金投资、企业上市融资、企业债券、银行信贷等,而我国由于金融改革滞后,所以对开发商来说,资本市场的供给是属于制度性的供给不足:上市需要严格审批,且前一阶段规定房地产企业不准上市;房地产投资基金、信托基金基本上没有;企业债券受到政府控制。“所以,现在对于房地产融资来说,只有银行信贷一条路。“将来我们搞‘实地批租、一次性付款’,大的企业也没有能力开发大面积地块,最终也会从一级市场中退出。此时,占据土地一级市场的都是外资企业,而它们更偏向于高档楼盘的开发。” 所以,印绅华认为新政策不但不会平抑房价,反而会造成中低档房供给严重短缺,房价飙升。“现在信贷资金不是短缺,而是过剩。因此,不存在把资金集中,向中低档房倾斜的问题。” 从房价来看,由于现在要求预售高层也要结构封顶,那就延长了开发周期。因此,发展商就要通过社会融资,结果是其利息负担更重,更重的利息负担转嫁到房价上面去。 因此,印绅华认为,央行为了分散信贷风险,应该健全“再抵押市场”和“按揭担保”等机制,加快金融体制改革,而不是加强行政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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