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房屋黑中介从要处着手 提高消费警惕是关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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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use.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17:45 北京青年报 | |||
不久前,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黑中介”老板吴仕斌两年有期徒刑,罚人民币2万元,其工作团伙也受到相应的惩罚。这给非法经营的房屋中介公司再次敲响了警钟。房屋中介公司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点对象,有关部门曾数次进行过专项清理整治。同时专家认为,消费者必须提高识别能力。 统一收费,加强治理和规范是前提 消费者对房产中介的投诉中大部分是关于中介收费的。根据市国土房管局对中介收费的有关规定,在房屋买卖代理中,房地产中介机构可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至2.5%收取服务费,但没有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如何分担这笔中介费。同样,国家对租赁房屋中介费的收取,也只规定了中介公司可以按一个月的房租来收取中介费,而没有规定租赁双方各应承担多少。中介收费没有统一标准,导致当事人双方的纠纷和消费者的投诉。房地产业内人士认为,京城的房屋中介行业走出混乱必须从统一收费抓起,全面治理和规范市场。 有关部门对房屋中介服务业要抓紧立法,加强监管,综合治理,规范市场。对不具备经营资格,且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中介公司要彻底清理。另外,对发布失实或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致使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的新闻媒体,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提高消费者警惕是关键 业内专家告诫消费者,在与中介公司打交道时,一定要小心谨慎。 其一,非法中介公司往往通过各种渠道发布虚假低价广告,甚至有非法中介盗用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资质证号,在媒体上发布广告,欺骗消费者。消费者在选择房屋中介公司时,一定要选择合法的、信誉度高的,并认真、仔细地查看是否具备“两证”。 其二,一定要核实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房屋出租许可证”、“住房出租安全许可证”,避免中介公司与“房东”相勾结的欺诈行为。如没有后“两证”,出租的房屋属于违法行为,所签的租房中介合同应为无效。 其三,签订租房中介合同时消费者一定要谨慎。有的黑中介利用合同的形式欺诈消费者,与消费者签订的格式合同条款不平等,带有明显的偏袒性,甚至是欺诈性。消费者一定要认真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看合同中对交易不成,退还收费和押金的规定是否明确。 蔺丽爽、肖七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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