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先收千元押金看房骗演电话双簧 黑中介骗人 | |||
---|---|---|---|
http://house.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08:41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李罡通讯员冯松杨雪翎)不少在北京通过房屋中介寻找房源的人,都有过这样的遭遇:在办理租赁手续过程中,个别中介公司首先收取求租人百元至千元不等的看房押金,然后由公司“业务员”陪同前往看房。而到达所谓的出租房处以后,“业务员”总是先给出租人打个电话再说。而电话那端的回答也永远是:“我很忙改天再来吧……”表面上看这一切似乎都很正常,而谁又能想到租房人所打的电话号码都是该公司的“业务员”呢!黑中介就是利用这种手段,“顺理成章”地将看房押金归为己有。 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房屋“黑中介”诈骗案。法院认为被告人吴仕斌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吴仕斌有期徒刑两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参与“黑中介”诈骗的员工张娟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的刑期,罚金人民币各3000元。 “黑中介”老板吴仕斌曾因伪造居民身份证而受到过刑事处罚。去年5月20日,吴仕斌以每月千余元的租赁价格取得了北京亚太中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经营权,并先后招募了张娟等人为公司“业务员”,从此这个“黑中介”开始营业了。 2002年5月至8月间,吴仕斌以中介公司的名义,在报刊刊登了50余次的虚假房屋出租广告,所标出租房屋底价比其他中介公司低出很多,吸引了不少求租人。在短短几个月中,这家“黑中介”就利用上述手段,共骗取事主杨某等44人交纳的看房押金共计人民币34150元。当求租人找上门来讨说法时,他们却指责求租人违约。正当吴仕斌等人为自己的巧妙设计暗自窃喜时,民警把他们全部“请”进了派出所。 -链接- “黑中介”骗取钱财的手段主要有四种: 1.提供假信息:给客户提供的房源根本不存在,租房人白白交了中介费。 2.提供非及时信息:一些过期的信息,如房屋已经租出;有的是房主有出租意向,但是此时还不准备租出房屋。 3.提供不符合条件的信息:如有些客户要求有空调、热水器等设备,但是实际看房时却发现这些设备都不具备,而且其他设施也很简陋。 4.会员卡制度:很多中介公司都有会员卡制度,声明自己公司在帮客户办理了一次租房业务后,以后可以凭会员卡优惠。据了解,有些公司的员工不固定,往往一批人赚了钱之后,卷钱逃跑,而接手的另一批人就拒不承认原来的“会员卡”。尤其是涉世不深、急于租房的大学生往往受这种所谓“会员制”的欺骗。李罡、冯松杨、雪翎
| |||
订阅新浪体育新闻,送你皇马球票让你亲历五大球星风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