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租、做套、假代理 租房高峰期当心跌入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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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use.sina.com.cn 2003年03月26日10:55 人民网-市场报 | |||
3、4月份,北京房屋租赁市场进入高峰期,面对有限的房源和尚不完善的市场,“骗租”、“做套”、“假代理”等一个个陷阱也会候着你,所以——租房高峰期给您提个醒。 许多外地来京工作,经商,求学的“漂一族”们不得不面临租房的问题。而租房这件事,并不是仅仅依靠自己的努力寻找就能在短时间内解决的。特别是3、4月份,北京房屋租赁市场将进入高峰期,面对有限的房源和尚不完善的市场,租房者需要了解租房的一些基本 找正规中介是捷径 租房一般有两种选择,一是通过朋友介绍或自己上网寻找;二是委托中介公司。自己找房花费时间长,耗费精力大,且命中率不一定高。 对于那些急于寻找住房,且没有多余精力的消费者而言,委托中介公司来操作比较合适。但目前北京房屋中介市场良莠不齐,打算租房的人们必须挑选“信得过”的放心中介,服务专业,操作规范,规模较大的中介经纪机构,可以便捷解决租房问题,承租人利益还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但是中介收取的中介费用也比较高,通常是一个月的房租,不过一般是签完后才付款。另外,现在市场上出现一些“代理公司”,多数要先收取“看房费”,其骗人伎俩不断更新,大家要多加提防。 对于在网上自己找房的朋友,记者想提醒一句,最好去一些“免中介”,免代理的租房网站,这样可以省不少时间和电话费用。 仔细辨别真假房东 最近记者听到一例消费者的投诉:急于租房的王女士遭遇到“真假房东”。王女士为了解决孩子就近上学的问题,打算在开学前在中国人民大学附近租一套房。经过多方寻找,万泉河附近有一套房比较满意,一位20多岁的张小姐称自己是房东。双方谈好价钱,月租1000元,付款方式为半年一付。王女士把6000元房租交给张小姐后,开始忙活收拾房间,搬家等事宜。令王女士万万想不到的是,就在她住进去的第一天晚上,来了一位马女士,声称她才是真正的“房东”。而事实却是:张小姐是马女士以前的租客。此事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中。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租房者应该在中介公司的协助下,仔细查验房东的房产证或相应证明文件证实房东的真实身份,可避免假房东骗租的情况。“我爱我家”房屋置换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防范租房陷阱时还可注意以下几点:1.看房东是否有产权证,查验产权证上是否有当地房地局的公章;2.看房东身份证,查验身份证上是否有防伪标记;3.如果出租的房屋不是出租人自己的,则应要求他出示房产证、身份证、房屋产权人委托书,最好与产权人直接联系,以便确认房屋的产权状况;4.到房管所、居委会或物业部门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 看准即定莫错失良机 消费者要对房屋租赁市场行情有一定的了解,一般情况是年底是租赁市场的淡季,此时租金价格会低些。但业内人士希望通过记者告诫租客:春季租房切忌犹豫不决,看好房后,如果中意就尽快签约,千万别抱有“也许能租到更便宜的房”的心理。3、4月份是租房高峰时期,看房的客户一批接着一批,北京市房屋租赁市场的客户量远大于房源量,稍微的犹豫就会失去称心如意的房子,因此节后租房速战速决是关键。对于中介公司开出的价钱消费者也要学会讨价还价,一般根据不同区域、物业性质,付款方式等多重因素,租金价格会小有降低,但大多不会超过市场平均价的10%。 全面考察居住环境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交通———最近的交通站点在哪里,主要交通干线有哪些,到达工作地点的时间和不同交通方式的费用;2、生活服务设施———附近的超市、银行、餐饮娱乐场所等生活配套设施数量、规模、价格水平等;3、小区综合状况———主要居住人群构成,封闭保安状况,卫生保洁状况等等。如果是合租,则要多考虑一点,那就是合租人的身份、背景等,要做充分了解。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当然,找到十全十美的房子是很难做到的,特别是在租金承受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因此,建议房屋承租人要根据个人具体情况,以满足主要需求为前提,若过于求“完美”,则很可能在租房高峰期丧失了好房源。 物业交验马虎不得 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消费者要对其中的条款仔细揣摩,必要时可请专业人士或律师来协助。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同时,物业的交验也十分重要。中介公司在操作中会提供一张物业清单作为合同的附件,且注明损坏程度。如果自己找的房更要注意此类事项,如记录下水、电、气三表的具体数据,内部电器的使用情况,业主暂存物品的状况数量等,并作为合同附件———说明,以便减少入住后的麻烦。 当消费者正式入住后,应该多与业主或中介公司联系,包括屋内设施正常使用中出现的故障,邻里矛盾等。这些都将涉及租赁双方的直接利益,必须马上解决。 □本报记者高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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