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获悉,2002年京城有资质的房屋中介有800多家、从业人员1万多人,受理房地产经纪纠纷的投诉达百余起,涉及30多家经纪机构。局长苗乐如表示,今后要完善相关法规,加大行业监管力度,规范房地产经纪广告,推行房屋中介负责制。
据该局市场处处长黄顺清介绍,房屋中介投诉六大热点,具体表现在——
合同不规范
目前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房地产买卖、租赁经纪活动中较多使用的是企业自制的格式合同。这些合同不符合《合同法》的基本规定,主要条款欠缺,签约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极不对等。部分房屋中介利用委托人的不知情,订立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委托人的合同,对委托人不利或对委托人造成损害。
信息不实、广告虚假
目前部分房屋中介机构,从事业务时未查验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及房屋权属证明,即向社会提供未经查实的信息;有的从所谓的房源公司购买房源信息后直接提供给客户;甚至在媒体上发布租赁房屋标价明显低于市场水平的租赁广告。
暗箱操作、谋取非法差价
个别房屋中介不满足于只收取佣金,试图通过暗箱操作的手段谋取差价,即经纪机构操纵交易,不让交易双方当事人互相见面,由中介与双方分别签订委托协议。同一房屋,两份协议,存在很大差价,这差价就构成了经纪机构的非法所得。
房屋租赁代理运作不规范
据了解,在今年投诉中,消费者反映最多的问题,是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按代理合同约定付款,其次是家具、设备、钥匙的保管、交接问题,再有就是无故扣留租赁押金(保证金),还有部分中介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房屋中介在履行告知义务并不协助房屋租赁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给房屋租赁管理工作造成很大困难。
企业管理混乱
因部分房屋中介内部管理制度不严,员工用机构公章与委托人签订合同,机构却以员工私人行为为由拒不承担责任;部分中介将下设的分支机构承包给个人经营,机构不仅不履行管理职责,出了问题还推卸责任;房屋中介存在允许其以中介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行为,或合伙打广告,或签订“联营协议”,违规操作。
极个别房屋中介有欺诈行为
有的房屋中介骗取消费者财物后,即人去楼空。据了解,对北京恒基无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投诉人多为房屋租赁代理(房屋银行)业务的房屋出租方,投诉的主要原因是拖欠房租且公司所有人员都失去联系,怀疑公司已挟款潜逃,要求保护其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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