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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业主杂居 商住两用小区邻居广告难杜绝

http://house.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13:56 法制晚报

  “老是收到邻居的商业小广告,物业又管不了这些‘自己人’。真拿他们没办法!”昨天,家住崇文区广渠门远洋德邑小区的陈小姐非常苦恼地告诉记者。

  去年,陈小姐在远洋德邑小区A座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入住后,楼里有不少公司也陆续入住。“公司进来后,隔三岔五地就会在门缝里发现塞着的小广告。做美容的、卖二手办公设备的、健身的,还有家政服务的。有一天居然塞了4张一样的名片,都是楼下一家房地产
中介的。”

  据记者了解,在北京许多高档小区,公司和业主“杂居”的现象十分普遍,对一些公司的上述行为,物业人员很难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

  金港国际小区和后现代城也多次出现类似情况,后现代城一位姓齐的业主说,他曾经根据名片上的电话,给一个在小区内卖二手复印机的公司打了电话,希望他们不要再骚扰自己,但到了第二天,对方还是“照塞不误”。

  物业:很难管理“自己人”

  一位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无奈地表示,在小区入住的这些公司都是有工商部门合法手续的,因此物业根本没法管“自己人”,只能进行善意的劝诫。

  航华物业管理中心客服部经理、曾从事多年物业管理工作的耿先生认为,这个问题应该靠政府部门进行规范。“商用写字楼在设计上,会更考虑办公场所内消防、安全等各个环节的特殊需要,而一般小区根本无法达到标准。因此虽然目前‘公司到住宅小区里办公’并没有哪部法规专门禁止,但至少在消防标准等方面,普通住宅是不符合要求的。”耿先生说。

  耿先生建议,工商部门在核准注册时,应该对办公场所的性质进行审核,如果该地址是民用住宅,则应该考察各方面安全情况,并对包括发放小广告之类的楼内商业行为进行规范。(文/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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