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看点
董藩:与国六条有一定矛盾
袁一泓:
好时光一去不复返
胡景晖:政府与市场博弈
金育松:
4大影响和看点
个税征收一月 北京二手房九成按1%缴税
  国税总局通知要求,自8月1日开始个人二手房征收个人所得税,并再次重申不交纳个税将不予办理过户手续。同时规定,个人住房转让后一年内在同一地域再买房,交纳所得税可获部分或全额退还[详细][通知全文][评论]
  装修费最高可扣减10%原价 买二手比新房多付14%税费
个税出现新问题:无原值凭证反而交税少
  国税总局掀起强征风暴,市场人士连夜热议,投资客将度过一个不眠之夜。不少人士表示,个税强征后二手房交易可能缩水50%。但是两种免税类型以及房产持有时间计算方式的改变,也给市场开出了稍显宽松的通道。[全文][评论]
  卖方为赶末班车主动降价 津城二手房交易遭灭顶之灾
房产中介加急过户量猛增 黄健翔歇斯底里解说之房产个税版
・政策扑朔迷离:
・05-29 国税总局调整营业税 二手房转手时限将延长到5年
・06-27 二手房下月欲全面征个税 主要针对五年内商品房
・06-30 北京地税局否认二手房强征个税传言
・07-20 10月1日起北京将执行新交易最低计税价格
・市场反应:
・06-21 亦庄首次开征20%二手房个税 其他区县尚未执行
・06-28 征个税传言日盛 京城二手房过户量急增3至4倍
・07-07 征个税传言搅动楼市 京沪穗逾3成中介面临退市
・07-12 抵押典当耍花招 二手房交易避税又出现新渠道
二手房征个税计算方法
1.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
应纳税所得额=售房款-住房建筑面积×4000元/平米-合理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2.已购公房产权人补交出让金后变为售商品房
应纳税所得额=销售额-住房建筑面积×4000元/平米-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3.个人从市场上购买已购公房按规定补交出让金后变为可售商品房
应纳税所得额=销售额-购买价款-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4.个人从市场上购买的其他商品房
应纳税所得额=销售额-购买价款-合理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案例:90平方米二手房税费超过6万元
  一套90平米、单价5600的已购公房,若购买不足两年,出售时要缴个人所得税:(5600-4000)×90×20%=28800(元)[全文]
  北京市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并没有停止收取二手房交易征收个人所得税。业内人士建议二手房交易征个税应延缓……[全文] [评论] [进入业内论坛讨论]
  新政高压:
  • 北京二手房减税方案有待批准 将于七八月间公布
  • 建设部称二手房交易征个税没有推广时间表
  •   市场遇冷:
  • 新政实施半个多月 京城二手房成交量下降30%
  • 北京房屋买卖将缴20%个税 二手房市场反响强烈
  •   应对之策:
  • 房介推出二手房避税服务 巧打避税擦边球(附图)
  • 二手房交易提醒:中介避税高招暗藏四大风险
  • 北京二手房交易税引纷争 政策仍有转向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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