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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事会:跨越历史的河流http://bj.house.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17:45 新浪房产
文/冯仑 2006年,中国经济持续向好,日前公布的数字表明整个国家的GDP已达到20万亿。今年的增长速度继续保持在10.05%的高位,更重要的是,从12月起WTO的过渡期已经结束,中国已向世界全面开放。这期间中国经济社会不仅没有被撕裂与衰退,相反越来越强大,和平崛起已是不争的事实。然而,与经济繁荣相映衬的却是政治上以陈良宇倒台为标志的“肃贪反腐”运动声浪迭起,波澜有惊,特别是由贪官拔根带泥拖出的一些民营企业又被全社会放在停尸台上口诛笔伐,鞭尸咒魂。“原罪”和财富的合法性再度成为建立和谐社会的关注焦点。加之最近几年以社会公平正义为导向的一系列强化社会财富再分配的政策,使原本已心存惶惑的民营资本又平添了许多愁。不少民营企业家都在问:我们的路是不是已经走到了尽头?在中国是不是只能做小企业,发展大了是不是必然会遭到政府的限制与打击?我们究竟还有哪些发展空间?“打土豪,分土地”是不是历史的宿命、早晚会落到自己头上?我们触没触摸到制度和文化的天花板? 事实上,透过历史来看,的确存在这样一些真实的隐忧。过去一百年来,民营资本的稳定持续发展从来没有超过二十年,单个民营企业,特别是比较有规模、有影响的民营企业的连续发展历史几乎没有超过十五年。1949年以前,国民政府统治下的1927到1937年是民营资本发展的黄金时期,出现过一批像荣德生、虞洽卿、周学熙等著名的私人企业和面粉大王、纺织大王,这些企业若不是被后来的中日战争和国共内战所阻隔,其中一些一定会成为世界的500强企业。令人遗憾的是,1949年后很快就实行了“剥夺剥夺者”的运动,1956年之后彻底消灭了民营资本和民营企业,直到1976年毛泽东去世之后实行改革开放,才逐渐允许私人经商活动,即便如此,开始也仅仅是个体小商小贩,有小商人而无资本家,民营资本毫无法律地位,直到1993年颁行了《公司法》之后,私人投资才堂而皇之地成为合法的资本活动,民族资本和民营企业才招幌扯帆、大行其道。从时间上看,我们今天风头正劲的民营企业,其实正书写着中国民营资本的新历史,不断打破和创造着中国民营企业发展的新记录。因此,我们才必须思考,究竟是哪些深层次的东西阻碍民营资本在中国土地上扎根和健康成长,除了横亘在我们面前的时间的河流,到底还有哪些我们必须跨越的政治、经济、抑或是社会文化的历史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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