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联合下文禁止期房转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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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use.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00:48 新京报 | ||||||||
今年6月1日起,全国禁止炒地行为,购房不足2年转手收全额营业税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规定自2005年6月1日起,国家将对个人购房不足2年即转手交易的行为加大税收调控力度;今后“炒地”行为、转让“期房”行为都将被禁止。
八个方面控制房价 意见包括:“强化规划调控,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严格土地管理”:“调整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政策,严格税收征管”:“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防范金融风险”;“明确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等八个部分。 明确经济适用房建设进度 意见指出,各地要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需求情况,尽快明确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以及进度安排。 意见明确了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标准,以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同时意见还强调要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加强市场监测,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点评: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措施正在进一步细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