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税局:等价房屋交换可免交契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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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use.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08:47 新京报 | ||||||||
如价格不同,多付款一方置换的普通住宅契税减半至1.5%;业界称,建立换房信息平台更利于交易 本报讯 3月27日,北京市地税局发布了《关于房屋交换征收契税问题的通知》,指出房屋交换价值相等可免征契税,房屋交换价值不相等的,多交付房款的一方如所交换的房屋符合普通住宅标准,其需要缴纳的契税可以在原有3%的基础上减半,即按1.5%的税率征收
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假设一购房者以价值30万元的房屋置换一套价值50万元的普通住宅,以往应缴纳的契税为50万×1.5%=7500元,而目前仅需缴纳(50万-30万)×1.5%=3000元的契税。如果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可申请退还。 链家市场总监宫萍认为,此项政策的出台将更好地促进换房业务的开展。据宫萍介绍,一直以来,抱有房屋置换想法的人很多,但由于配对较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市场发展。地税局日前出台的减免换房契税的政策降低了换房成本,将促使换房人群和配对房源增加,从而提高换房的成功率,促进二手房市场的发展。北京兴业安居房地产经纪中心总经理赵东焱对此表示赞同。此外,顺驰经纪相关负责人也称,预计房屋交换的相关契税减免以后,通过中介换房的人数将增多,中介公司将会对这一方面的业务有所倾斜。 宫萍同时表示,目前换房多是通过中介公司而交易,渠道单一,如果相关部门提供一个换房的信息平台,将会更有利于二手房市场换房业务的开展。(袁秀丽/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