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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政府部门规定农用地转用须缴足土地使用费

http://house.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14:18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张学冬)

  凡不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足额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一律不得下发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这是记者从日前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管理通知》中获得的消息。

  另据了解,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将要进行有偿使用费征收和使用的专项清理检查工作,彻底清理2003年至2004年4月期间审批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交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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