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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停车该不该多交费 停车收费新规争执多多

http://house.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9:00 北京晨报

  新的停车收费规定实施首日争执多多,部分停车场拒不执行降价规定,而因为新规定首次将在停车场丢车、损坏车的责任明确为停车场经营者,很多停车场不欢迎奔驰宝马一类的名贵车辆停车,因为“车太贵,我们赔不起”,“收他3元钱,刮一条就要赔好几千!”

  我的第一感觉是幸好我没奔驰宝马,但这不妨碍我发挥一下想像力。假设我开着一辆法拉利,寻遍停车场,都不给停,心急如焚。看来我得想办法了,比如说放低姿态给停车
小弟说,我多给钱行不?——对不起,这是违反刚刚出台的停车规定的。

  这个时候我们很容易得出结论:车贵多交费不就得了,何必既为难消费者,又为难停车场呢?比如说邮局邮寄物品,假如要保价,那就得多收钱。这个新规定太过僵化我们已经看到了,修改规定当然不失为权宜之计,可是最重要的是这后面的处理思路,这就不得不谈到价格听证会。我一直对各种价格听证会大惑不解: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博弈无所不在,但一般都是以“用钞票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在居然搞到会议室里面去了,真是让人大开眼界。小区门口的小店面包卖10块钱一个,我们不会考虑去开一个价格听证会,为什么停车场收费就要搞一个价格听证会呢?

  在我看来,真正需要价格听证会的,只有新规定里面“原则上不收费”的那部分,由于是公共投资,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需要价格听证会。当然,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外包,价格听证会是能不要就不要。

  只有市场才能定价,这是当初计划经济告诉我们的一个教训。因此这里可以补充一点,那就是现在停车位是严重地供不应求,新规定反而要降价,这根本就是反市场而行之,这只会带来一种结果,就是停车位的增长速度会越来越慢,想要供需平衡也就更加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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