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水电用量要公示 居民认为属于隐私问题(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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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use.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12:25 北京娱乐信报 | ||||||||
![]() 昨天,石景山区黄南苑小区每个单元门前都贴出一张告示,物业公司从11月1日起在小区楼门公示栏公布每户居民的水、电耗量。 居民 爱用多少就用多少
告示贴出后,居民的反应非常大。“我家爱用多少就用多少,你收我的钱不就行了吗!”居民张大妈说,“别人家人多,用的就多,我家里人少,用的就少,这有什么可公布的啊!”只有少数居民表示无所谓,“反正都是用,贴就贴吧。”据了解,该小区用水用电都是一户一表,水表装在家里,每两个月查一次,电表是插卡的,装在户外。 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小区保安费每个月5元,一般都是和水费捆绑在一起收的,个别居民不满意保安的工作,也就不交水费。这位居民认为,物业公司就是想督促居民及时交保安费和水费。 物业 怀疑有的居民偷水 小区物业公司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否认了捆绑收费的说法,“我们只公布水电用量,不公布其他的信息。”她表示,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增加透明度。“就拿三口之家来说吧,有的住户两个月要用20多吨水,有的才用了1吨。一栋楼240户居民每家的用水量之和要比这栋楼的总表少很多,整个小区差得就更多了。小区内的水也是3.7元/吨,亏的这些钱部分只好由单位进行补贴了。” “我们怀疑有的人家偷水,但没有证据,也只能这样了。”这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让别人都能看到你家用了多少水,这样也许就会好些。” 律师 这种做法不太合适 据了解,黄南苑小区的居民大部分是某单位的员工,他们都享受公司的福利,小区内有六栋住宅楼,共有居民1480户。 小区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仅是在黄南苑小区,他们管理的其他小区也都贴上了这这样的告示。 随后记者采访了北京市泓理律师事务所的赵雅君律师。 赵律师表示,如果小区物业方面怀疑居民有偷水行为,那他们可以去调查,但是以提高透明度为由把居民的用水量公布出去,就不太合适了,“居民有保护自己消费方向及额度隐私的权利,如果居民要求物业方面隐去他们的用水用电量,物业则一定要隐去的。” 物业告示 为强化居民对房管所查表工作的监督,从2004年11月1日起,物业公司将在每期对居民水、电查表工作完成后,在小区楼门公示栏内将每户居民的水、电耗量向居民公布。 欢迎大家监督。 二OO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实习记者 马子越/文并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