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列入拆迁计划项目不予核发房迁许可证(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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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use.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07:46 京华时报 | ||||||||
![]() 本报讯 10月25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加强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北京市建委会同市发改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等部门开始编制“本市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2005年至2010年)”,未列入拆迁年度计划的项目,不予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据介绍,未列入拆迁年度计划的项目,不予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凡房屋拆迁中矛盾和纠纷比较集中的项目或区县,除保证能源、交通、水利、城市重大公共设施等重点建设项
点评:部门联动是关键 此次计划制订“本市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城镇房屋拆迁管理。目的虽然简单明了,但牵扯的单位相当之多。市建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委、市交通委、市市政管委、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文物局等部门都将参与制订。 各部门之间首先存在沟通问题,另外还存在利益分割问题。比如市交通委在参与规划制订时,肯定会把路网建设问题提得比较高,而市文物局自然要以保护古建筑为主,市财政局自然会考虑少花钱、多办事的问题……各个参与方的主旨当然都是好的,但相关的利益分割自然会导致“屁股决定脑袋”的现象出现。如何解决好各个参与部门的联动、沟通问题,是该规划最终是否能落到实处、能否符合最大多数人利益的关键。(肖宾/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