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颁布新规:业主不得擅用共用设施牟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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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use.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07:00 新京报 | |||||||||
张学冬/文 该《临时公约》规定,如果业主因此造成损失,其他业主和物业公司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报讯 建设部日前颁布了《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以下称《临时公约》),该
该《临时公约》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管企业,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该公约还明确禁止下列行为: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违章搭建、私设摊点等。市小区办有关官员认为,该规定可以规范业主装修时的扰民现象。 针对部分业主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现象,该《临时公约》还规定,如果业主确需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如果业主妨碍了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其他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还可依据《临时公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