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私自改暖气造成漏水 闹上法庭损失难获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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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use.sina.com.cn 2004年03月25日14:07 北京青年报 | |||||||||
近日,延庆法院审结一起住户状告开发商的财产损害赔偿案,由于证据不足,法院依法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2002年8月,王某从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一套三居室楼房,在办理入住手续时,房地产公司向住户发放了劳动局统一制定的《关于住宅房屋装修、装饰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明确告知用户不得擅自拆改水、电、暖等住宅配套公用系统设施。王某既未和物业公司打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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