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面积有误要求撤销产权证 业主告赢房管局 | |||||||||
---|---|---|---|---|---|---|---|---|---|
http://house.sina.com.cn 2004年03月16日08:32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因套内面积缩水而公摊面积增大,18户业主状告国土房管局要求撤销产权证。昨天,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终审判决撤销产权证中有关房屋面积的内容,并判令房管局在真实面积测出后为业主重新登记。这是本市首起业主因房屋面积缩水问题要求撤销产权证胜诉的行政案件。 2001年,文先生等购房人购买了金宏泰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开阳里六区13号楼房屋。
此前,丰台法院一审判决撤销产权证中有关房屋面积的内容,并判令房管局在真实面积测出后为业主重新登记。国土房管局不服,上诉到市二中院,市二中院经审理后维持了丰台法院的判决。刘新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