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细节描写 《物业管理条例》可执行性受怀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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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use.sina.com.cn 2003年07月31日09:18 北京青年报 | ||
全国第一部物业管理法规《物业管理条例》已经颁布,并即将于9月1日起施行。中国社会调查所(SSIC)近日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沈阳、武汉、长沙、哈尔滨、石家庄等地的1000位公众进行电话访问和问卷调查。 调查显示:公众对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关注度非常高,52.8%的被访者表示非常关注;38.9%的被访者表示关注;只有8.3%的被访者表示不关注。91%的被访者表示,由于自 许多公众认为,由于新条例在内容方面几乎没有任何细节描写,能够被顺利操作的内容很少,而且保护业主利益的核心问题没有体现,所以,他们担心会出现制定法规容易,落实执行难的现象。对第二十条规定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被访者也有自己的看法,36.1%的被访者认为居委会有权利指导业主委员会;19.4%的被访者表示对此问题,自己也说不清;44.4%的被访者认为居民委员会没有权力指导业主委员会,因为他们都属于民间自制组织,是平级的。如果居委会具备了指导资格,但在产权和利益上与业主不一致,业主很担心他们不会支持业主维权。 通过调查发现,尽管公众对条例的顺利执行存在疑虑,但他们对新条例还是给予了相当的肯定的。70.6%的被访者认为该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物业管理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被访者普遍认为,在《物业管理法》尚未出台之前,有一部《管理条例》应当说是一个进步。该条例作为一个全国性的《物业管理条例》对规范物业管理市场,健全物业管理市场规则,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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