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难以追忆的糊涂账 谁为空置房物管费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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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ouse.sina.com.cn 2003年07月25日09:04 北京晨报 | |||
空置房有没有交物管费?这是很多小区业主没有思考的问题。直到日前《物业管理条例》公布,将“埋单”者固定下来,空置房的物管费终于是“谁的孩子谁抱走”,而不再由小业主们“供养”。 一笔难以追忆的糊涂账 “给空置房交一半物业费就算是好开发商了”,一位知情人在谈到这个问题时显得愤愤不平,干脆一分钱不交的也大有人在。据透露,开发商的理由是房子没有使用,用于房子日常管理的物业费用自然不能像其他小业主一样交纳。因此,在小区入住后,开发商一般会与物业管理公司讨价还价。开发商自管的小区里,或者与物业公司有“父子”关系的开发商,空置房不交物业费的现象并不罕见。 空置房不交或少交物业管理费,而房子仍要管理和维护。一位物业管理公司的老总向记者透露,实际上,全部投入使用的一个5万平方米的楼房,与空置房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为3万平方米)的同样的小区,在保安、保洁和绿化等物业管理方面,人力等成本基本上是相同的。 这些费用一般由物业公司“自己消化”——要么从小区全体业主交纳的物业费中出,要么以小区经营性收入冲抵,“有时也会在屋面、局部翻修等中修事项上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让开发商拨款”,总之这成为一笔难以追忆的糊涂账,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和纠纷。 业主想做做不到 “让开发商掏空置房的物业费,业主是想做做不到,物业公司是想说不敢说”,一位知情人说,很多业主对此并不知晓,一些知道个中奥秘的人亦是徒劳无功,因为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这项费用究竟该由谁出,只有空置房供暖费由开发商负担的规定,小业主们也无法将其在合同中约定下来。“没有法律义务、合同义务,开发商的道德义务自然无从谈起”。 物业公司在其中扮演着尴尬的角色。一方面由于很多开发商依然代行业主委员会权力,处分小业主的收益,掌控着物业公司的决定权。很多物业公司迫于竞争压力,对开发商不交物业费的现象敢怒不敢言。另一方面,物业公司不得不将小区中很多本该属于小业主的经营收入计算进来,以弥补空置房的管理费。 “天鸿集团”率先动作 6月26日上午11点,大运村公寓的办公室里,天鸿集团旗下三家物业公司——天鸿宝地物业、天鸿燕侨物业和天鸿宝景物业的三位老总悉数到场,端坐正中的该集团主管物业的副总经理任景全语出惊人:“天鸿要为空置房交纳物业费。” “开发商为空置房交物业费,是前不久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的,尽管开始施行的时间是2003年9月1日,但天鸿想以自己的行动率先垂范”,任景全如是说。记者在《物业管理条例》找到出处。该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未交给买受人的物业,物业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这里说的建设单位,在商品房开发中主要是开发商。作为管理近50个小区、800万平方米面积的行业领头羊——天鸿物业公司率先动作,业内人士认为,这将给行业作出表率,同时也使自己在竞争中掌握主动。 北京物业管理商会会长于庆新认为,空置房物业费谁来“埋单”,一直有争论,开发商以房子没使用为由不愿承担物业费,那么小业主是否也可以说这个月我没有住就少交物业费?但从经济学角度讲,使用和未使用的房子花费应该是不同的。可以看出,《物业管理条例》是从法律角度出发,达到公平的目的。 首席记者莫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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